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3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记者5月13日获悉,屯昌检察院日前以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批准逮捕。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以来(该罪名是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屯昌县首例涉嫌袭警罪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2021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酒后实施家庭暴力用刀划伤其妻子吴某某背部,吴某某报警,民警着警服出警到现场。在处理吴某某与姜某某家庭纠纷时,姜某某因害怕民警抓自己便实施持刀与民警对峙、威胁民警、追赶民警等违法行为,在警察鸣3枪后才离开案发现场回家。随后,姜某某被民警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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