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露天歌舞厅噪音扰民已被责令停业
海南日报屯城8月30日电(见习记者唐咪咪记者邓钰通讯员邓积钊余军军)8月29日晚,屯昌县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件,涉及一家露天歌舞厅噪音扰民问题。接件后,该县连夜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整改措施。
经核实,该歌舞厅位于屯城镇农博城市场,营业时间为晚上8点至10点半,现场音乐播放声量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该歌舞厅以收取茶水费为主要经营项目,但缺少相关的合法营业证件。
调查组认定该歌舞厅属于无证经营,责令其停业整改。针对噪音扰民问题,调查组要求其夜间10时后不得营业,现场音乐播放声量不能超过4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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