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卖价格谈不拢男子拳殴槟榔卖家
南国都市报8月18日讯(记者李梦瑶通讯员侯松男)双方口头约定买卖槟榔,却因价格问题谈崩了,买方黄某一气之下将卖方打进了医院……屯昌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宗案件中,当事人买卖不成伤了和气,还伤了身体。
原告吴某是做槟榔生意的,本来与被告黄某口头约定将槟榔出卖给黄某,但因价格问题,吴某不再将槟榔出售给黄某。2015年10月29日,吴某某拉着一车槟榔去卖时,黄某上前责问,双方随即发生争吵,黄某冲动之下打了吴某一巴掌,又向吴某胸部猛击一拳,吴某顿时觉得胸疼、头晕、左耳流血。
吴某妻子赶到后立即报警。在入院治疗后,屯昌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根据查明事实和原告在医院的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黄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后经屯昌、海口多地医院检查,吴某被诊断为“全身软组织损伤”、“左耳鼓膜穿孔”“左耳中耳炎,外伤性;左外耳道炎,外伤性”,其中外耳鼓膜伤口、左耳鼓膜穿孔于2016年愈合,左耳却尚未恢复到受伤之前的听力水平。屯昌县公安局对吴某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微伤。
随后吴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检查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5000余元。本案法官认为,吴某口头约定将槟榔卖给黄某,但双方并未订立合同,也未履行义务,虽然吴某有违诚信,但并未违法。最终被判决赔偿吴某相关费用6000余元,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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