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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洪涛坡农场原场长王连岩白条“借公款”5.1万元获刑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7-07-03 13:07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屯昌洪涛坡农场原场长王连岩

  白条“借公款”5.1万获刑

  南国都市报7月2日讯(记者何慧蓉)2011年至2015年的中秋节、春节前,屯昌县洪涛坡农场原场长王连岩(男,现年64岁,大专文化,屯昌人)就到农场出纳处“借钱”。这期间,他7次以“农场相关开支”为由预借公款5.1万元,却将钱用于个人生活开销。案发后,王连岩因贪污罪被屯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连岩所退的5.1万元退还给洪涛坡农场。

  2011年中秋节前的某天,王连岩以农场相关开支为由,从农场公款中预支3000元。9月19日,农场会计王某某和出纳符某某按照被告人王连岩的交待,在向屯昌某酒店支付月饼货款时,要求该酒店老板娘虚增发票金额3255元报销,用于冲抵被告人王连岩预支款。

  2012年春节前的某天,王连岩又以农场相关开支为由,从农场公款中预支10000元。同年3月底,王某某和符某某按照被告人王连岩的交待,在向陈某支付化肥款时,虚增1吨的化肥价款3560元报销,冲抵被告人王连岩预支款。5月份的某天,王连岩再次以农场相关费用为由,从农场公款中预支3000元。5月底,王某某和符某某按照王连岩的交待,在向陈某支付化肥款时,虚增1吨的化肥价款3800元报销,冲抵被告人王连岩预支款。10月23日,王某某和符某某按照王连岩的交待,在向李某某支付化肥款时,虚增2吨的化肥价款7400元报销,冲抵王连岩预支款。

  经查,2011年至2015年,王连岩在担任屯昌县洪涛坡农场场长期间,以白条抵库的方式分7次从该农场出纳符某某处预借公款人民币51000元,并交待符某某和会计王某某在购买化肥、月饼以及支付餐费时,以虚开、虚增的票据冲抵其个人借款,将该款占为已有,并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案发后,王连岩先退赃43000元。在审理过程中,王连岩又退赃8000元。

责任编辑:汪诗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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